“温岭交警”近期公布了两起因“开门杀”致使路人摔倒的事故案例,让人意外的是,这两起事故的肇事者竟是同一人,且两起事故发生的时间间隔仅13分钟。
1月14日早上7点22分左右,在松门镇东南工业区水产批发市场的北门前,严某驾驶的小轿车临时停靠在路边,此时后座的乘客张某正准备下车。
张某未留意车外状况便直接推开左侧车门,恰逢王某骑电动自行车经过,因避让不及张某的开门动作,王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,导致轻微擦伤。
7时35分左右,在距离第一起事故地点大约1.6公里的松门镇东海路北城幼儿园门口,严某再次临时停车,而张某并未吸取之前的教训,又一次直接推开了左侧的车门。
这一次,他撞倒了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的陈某,导致陈某膝盖、左手轻微受伤。
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,小轿车乘客张某在两次事故中均有开车门未观察后方来车、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行为,对两起事故均负主要责任;小轿车驾驶人严某因违规停车,负事故次要责任。
好在这两起事故中被撞倒的行人伤势较轻,但此前发生的多起类似事故曾造成人员死亡,可见“开门杀”绝非小事。
交警提醒:
“开门杀”虽看似是小型事故,却极易引发人员受伤与财产损失,其风险不容小觑,乘车人应当遵循“一停二看三开门”的准则:
下车前要先让身体停稳,别着急去推车门;接着观察车辆后方和侧方的路况,确定安全了再进行下一步;最后慢慢打开车门,要是有必要的话,还得提醒一下后方过来的车辆。
驾驶人临时停车时优先选择安全合规的路段,及时提醒乘车人注意开门安全。




